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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新时代品牌强国蓝海工程”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: 为加强和完善对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分支机构(以下简称分支机构)的管理,更好地扶持和促进分支机构的发展,根据国家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登记办法》和《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章程》、《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(以下简称本会)实际,现做如下通知及要求: 1、 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未予批准的,一律不得开展评比、达标、表彰、评审等活动; 2、 超出本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; 3、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有关企业和个人颁发奖项荣誉证书等; 4、 相关企业未经本会备案不得以“新时代品牌强国蓝海工程或本会”名义进行任何新闻宣传; 5、 其他违法相关规定的活动 望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,如违法相关规定并给我会带来损失的,我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|